罪回禄 郑刚中
  • 回禄为火神,威权尤贵重。
  • 年来何失职,权为盗所弄。
  • 此盗假尔威,蜂蚁聚徒众。
  • 煌煌万炬光,灼燎随所纵。
  • 烟氛障白日,烘炙盛骚动。
  • 老幼哭无家,祸虐人所共。
  • 使人不见此,聪明欲何用。
  • 神而审其然,可得亡制控。
  • 忍使盗意满,生民负焦痛。
  • 尔过不可文,反躬当自讼。

  • 郑刚中(1088年—1154年),字亨仲,婺州金华(今浙江金华)人。南宋抗金名臣。生于宋哲宗元祐三年,卒于高宗绍兴二十四年,年六十七岁。登绍兴进士甲科。累官四川宣抚副使,治蜀颇有方略,威震境内。初刚中尝为秦桧所荐;后桧怒其在蜀专擅,罢责桂阳军居住。再责濠州团练副使,复州安置;再徙封州卒。桧死,追谥忠愍。刚中著有北山集(一名腹笑编)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又有周易窥余、经史专音等,并传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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