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閟堂 洪迈
  • 昔闻王子猷,借宅亦种竹。
  • 此君固可喜,人亦清不俗。
  • 伯氏贫而癯,一饭不饱肉。
  • 堂前自经始,护此无尽绿。
  • 一官岁强半,余日如转烛。
  • 待其长稚子,而已牵归毂。
  • 何由享嘉荫,偿我志愿足。
  • 应烦彼邦人,日报平安福。

  •   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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